新生兒心肺復甦流程 本流程適用於剛分娩之異常新生兒,即無呼吸或哭鬧且沒有良好肌肉張力。
一新生兒的狀況可由脈搏速率、呼吸強度及肌肉張力去判斷,當目視新生兒沒有呼吸或哭鬧及良好肌肉張力,便須立即評估脈搏速率,與其他年齡的病患不同,當新生兒脈搏小於100次/分便須開始急救,先以BVM增加通氣,30秒後如脈搏仍小於60次/分則需開始CPR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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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流程
主手 | 副手 | |
評估現場是否安全。 | ||
戴手套口罩,必要時戴護目鏡穿隔離衣。 | ||
自我介紹。 | ||
叫 | 評估新生兒是否有呼吸或哭鬧且良好肌肉張力。 如無,進行刺激(輕彈腳底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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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 | 如未改善,請副手準備急救器材(BVM、嗅吸姿勢)。 | 準備BVM、嗅吸姿勢。 |
評估臍動脈(評估時間不超過10秒)。 如脈搏<100次/分,開始以40~60次/分之速度操作BVM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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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秒後重新評估,如脈搏<60次/分,則開始CPR。 | ||
A | 墊高新生兒肩部暢通呼吸道(嗅吸姿勢)。 | |
確認口中有無異物。(如第一次確定口中無異物且通氣順暢,則後續通氣不需要再查看口中有無異物) | ||
B | 給予BVM通氣。 | |
C | 胸外按壓3下,吹1口氣。 | |
每15循環 (30秒) 重新評估 |
如脈搏仍<60次/分,持續CPR。 如60次/分≦脈搏<100次/分,則執行BVM。 |
補充資料
- 新生兒有一Apgar評估,透過外觀(Appear)、脈搏(Pulse)、反應(Grimace)、肌肉張力(Activity)、呼吸(Respiration)五項評估,每一項各0~2分,故滿分為10分,7(含)分以下之新生兒需要急救。
- 由於嬰兒頭較大,平躺容易壓迫到呼吸道,故以嗅吸姿勢墊高肩部3cm,使呼吸道暢通。
- 初期僅操作BVM可使用空氣(Room air),開始CPR時,如時間人力允許,建議採用100%氧氣(接上15公升/分氧氣)。